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就2026年物业管理分项控制项目进行密封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2026年物业管理分项控制项目,服务范围包括电梯系统维护管理、会议中心服务、垃圾分类示范点运营。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有关说明》。
2、最高限价:人民币1823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叁佰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质量标准:严格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通过采购人验收,确保服务质量达标、合规。
5、服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信用记录要求: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含开标当月)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网上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告须清晰体现供应商信用状况,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3、特定条件: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合法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6日,每天09:0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2号310室)。
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纸质文档。
4、领取要求: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
(2)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授权事项、授权期限,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资格要求获取采购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近三个月内信用记录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组成: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密封要求:报价文件外包装须用密封条完全密封,在档案袋骑缝处加盖公章;档案袋正面需清晰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联系电话”,未按照要求密封、标注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递交要求:供应商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投标单位需提前至现场核实工作要求及流程,未核实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视为无效报价。
4、其他要求:报价文件内容需真实、完整、规范,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特别说明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若认为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前以书面形式(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向我单位提出澄清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对于未提出澄清且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将视为完全认同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质疑。
3、报价供应商需承诺,若成交后,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报价承诺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服务标准、缩减服务范围,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址、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文件送达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2号310室),并在密封文件正面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注:不接受快递、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17时00分,本单位不接受超时报价,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一律拒收。
3、采购单位: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谢菲菲
联系电话:83597613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2号310室
七、其他补充事项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合同约定及服务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所有。
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