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惠山区S261(唐平路-常州界)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二、采购单位
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惠山区S261(唐平路-常州界)道路绿化养护,绿地养护总面积为74776平方米(含草坪面积50792平方米)。
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最高限价50.69万元。
3.采购方式:密封报价。
4.服务期限:2026年6月-2027年11月。(结束时间以移交日期为准)
5.支付方式:按季度结算。
6.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惠山区S261(唐平路-常州界),绿化养护面积:74776平方米,养护期限:2026年6月-2027年11月,养护质量要求:符合《惠山区绿地养护标准化(二级)作业标准》。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无锡市城市绿化建设技术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质量评定标准》、《城市绿化养护及验收规范》(CJJT82-99)。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养护质量要求:符合《惠山区绿地养护等级“标准化”(二级)作业标准》。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获得资格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供应商要确保:
①情况掌握到位:提前到现场进行踏勘,提供养护工作方案并加盖公章(含S261基本情况,养护建议、日常施工管理、应急抢险方案);
②人员组织到位:作业人员数量不低于6人,其中取得绿化工或花卉工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专业技工不少于1人(含作业人员清单及法定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供应商为作业人员依法缴纳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或商保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设施场所到位:自有或租赁的专用高空升降车、多功能抑尘车、用于接送作业人员的客车、核定载质量8吨及以上制式水车、防撞缓冲车不少于1辆(提供相关车辆图片、车辆购置或租赁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无锡市具备养护机械设备专用停放场所(提供场地出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六、响应文件要求及接收信息
1.投标单位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并于2026年4月30日16:00时前提交至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无效。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2号,惠山区城市管理局1325办公室。
3.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天烨,联系方式:0510-83592166。
七、本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附件1
响应函
致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
我方收到贵方2026年惠山区S261(唐平路-常州界)道路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报价。
-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报价一览表》。
- 我方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报价资格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
- 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养护工作。
- 我方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成交者。
- 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 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 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报价人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惠山区S261(唐平路-常州界)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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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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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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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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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 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报价无效。
附件:3
惠山区绿地养护等级作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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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标准化(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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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树 |
①无缺株、死树,补植树木与原树木径级不超过30%。 ②生长正常,树冠完整,叶片叶色正常,有少量黄叶、卷叶(生长季节)。 ③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5度,枝条不影响行车。 ④定植3年内乔木应视干旱情况,不定期进行浇水,夏季浇水安排在早晚,冬季浇水安排在午后,其中,夏季连续10天未下雨需浇水,每次浇水需浇透。 ⑤定植5年内的行道树,每年植物休眠期施基肥1次,每2年生长期施追肥1次,施肥后及时浇水。 ⑥每年常规修剪不少于1次,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 ⑦每2个月确保冲洗1次。 ⑧树穴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 ⑨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⑩病虫害迹象不明显,蛀干性害虫危害率不超过5%,有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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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树木 及色块 灌木 |
①生长正常,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枝基本均匀,数量适宜,内膛通风透光,每年常规修剪不少于1次,色块灌木每年修剪不少于4次。 ②叶色基本正常,有少量黄叶(生长季节)、焦叶、卷叶,有少量虫屎。 ③枝干生长正常,无明显枯死枝,病虫害迹象不明显,能及时根除,蛀干性病虫危害率不超过5%。 ④定植3年内乔木及定植5年内的灌木应视干旱情况,不定期进行浇水,夏季浇水安排在早晚,冬季浇水安排在午后,其中,夏季连续15天未下雨需浇水,每次浇水需浇透。 ⑤施基肥在植物休眠期进行,施追肥在植物生长期进行。定植5年内的乔、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每2年生长期施追肥1次;色块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施肥后及时浇水。 ⑥缺株率在4%以下(含4%)。不得连续3棵缺株,补植树木与原树木径级不超过30%。 ⑦树穴无垃圾杂草、土壤不板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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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 |
①花卉植株生长良好,花色艳丽,具有一定的株行距,不露底土,覆盖面达80%以上。 ②花卉生长正常,残花量≤15%,缺株、倒伏不超过3-5处,无枯枝残花。 ③花期基本一致。 ④浇水以土壤不干燥为准,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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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篱及地被 |
①生长正常。无明显枯枝、断枝。 ②每年修剪不少于8次,修剪及时,形状较完整。 ③基本无垃圾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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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 |
①生长良好,杂草率≤25%,覆盖率达90%以上。 ②每年修剪不少于8次,修剪高度不超过10cm,能及时处理堆料堆物。 ③单块空秃面积不超过0.2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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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控制 |
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1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20%,蛀干性害虫危害率小于5%,无明显危害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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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草控制 |
基本无杂草。无缠绕性、攀援性杂草。杂草高度控制在6cm以下,不影响景观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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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绿地整洁,无垃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