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35714/2026-00990 | 生成日期 | 2026-07-10 | 公开日期 | 2026-07-10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体裁 | 其他 | |||
| 关键词 | 机关,公文,行政 | |||||
| 文件链接 | 政策咨询 | |||||
| 发布机构 | 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内容概述 | 政策解读《关于规范全区旅游民宿管理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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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huishan.gov.cn/doc/2026/07/10/4803284.shtml
图解政策:http://www.huishan.gov.cn/doc/2026/07/10/4803311.shtml
为解决当前我区旅游民宿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起草了《关于规范全区旅游民宿管理的指导意见》(惠府办[2026]14号,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并于2026年4月29日正式印发实施。为切实做好《意见》落实工作,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编制背景
随着全域旅游的深入发展,旅游民宿作为乡村旅游的重要业态,已成为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文旅消费的重要力量。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民宿行业普遍存在准入标准模糊、安全监管难、部门职责交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特别是民宿多为利用闲置民居改造,往往面临建筑合法性、消防验收、特种行业许可等历史遗留难题。
为响应国家及省、市关于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号召,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等国标要求,结合惠山区实际,亟需出台一份系统性文件,以解决民宿“办证难”、“管理乱”、“安全弱”的痛点,通过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品质,推动全区旅游民宿产业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
编制过程
该《意见》的编制遵循了“依法依规、结合实际、协同共治”的原则。一是开展专题调研,区文体旅游局牵头相关部门赴宜兴和各镇(街道)开展调研学习,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统计报送等方式,全面梳理旅游民宿管理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实际需求,明确该《意见》制定的重点方向。二是对标上级要求,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省市指导意见,确保该《意见》框架、内容与省市文件精神保持一致,同时充分衔接我区工作实际。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向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征求意见建议,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一致同意,形成审议稿,2026年3月21日,经五届区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
该《意见》涵盖了定义、管理、开办、监管四个核心维度,配套五项附件:一是明确界定标准。规定旅游民宿是指利用闲置资源经营,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的小型住宿设施。二是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机制。三是创新开办与备案流程,针对新增和存量民宿,设置了差异化的办理路径。强化安全监管和“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机制。四是引导旅游民宿品牌化、融合化、规范化发展。










